>> Wednesday, January 12, 2011

部落格绝对是个伟大的“发明”(或“东西”)。我才发现自己4年前,连听到打地基的声音都可以写出篇坡文,真的厉害。不知道是不是在这个城市里呆久了,迟钝了,已经太习惯所有本来不应该习惯的声音。例如摩托车突然的咆哮,烦人的车笛声还有那很有节奏感的打地基声。还是这是人家说的麻木?都有可能。反正习惯是很恐怖的,尤其是你突然又意识到自己在习惯当中的时候,会有个叫害怕的东西跑出来跟你打招呼。说起来,突然觉得部落格很厉害,是因为我再次见到那成天对着电脑,对未来有很多不明白却很有自己的短发小女生。她若知道未来的自己一头长发,还是不怎么漂亮,日子过地匆忙连看书的时间都少之又少却同时还有一堆做不完的事、没写完的歌、做不够好的主持工作,然后人家还对她说,你没有自己的风格,她会怎样保留原来的菱角呢?这是两难的问题。

4 comments:

Jean . 静 8:32 PM  

看回你以前的文章,你就会知道你多有自己的风格啊!
你的风格有时还会让今天的我:“哦,这位朋友怎么这么像云镁鑫啊~” (想到你就算在埃及都会突然地“冷到发抖”)
然后就会想。。。哦,好像很久没有跟她联络了。。应该还活着吧,挖哈哈哈哈哈//

Mei Sim 3:03 PM  

我还活着。我才担心你不知还活着没有。哈。什么时候要回来度假?

Jean . 静 12:06 AM  

啊~ 感觉你常常很累的说!那个死都不认输的云镁鑫怎么啦?*想想,那时的你还真的很长气*
我虽然没有活得非常好;但是我的“咋”人skill已达到没人有的境界!所以你还是快快加油,恢复精力;我不想九月回去一下就把你干掉啊!
*怎么每个人都想我回去只是度假啊?没有人想过我永久回去!我怎么这么不受欢迎啊!~*

Mei Sim 12:18 PM  

因为谁会想到你那么厉害那么快就读完啦。我差不多已经放下屠刀了。下次派我的助手zat你就好。我可以收山了。

寂寞只是喜欢把自己叠地高高地

就是这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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